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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

推行一項工作時,組織的基本原理可能會被遺漏。

組織(organize)這個字表示將不同部分互相連結配合,來完成一個整體,並給予其確切而有秩序的結構。 由此衍生出組織(organization)這個名詞。

組織就是將各項行動和職責劃分成各種專門功能的動作。

一個人可以將自己要做的一系列行動加以組織。 這包括:瞭解什麼必須完成,先做自己目前能做的,再進行其餘一系列可做的事項。這一切都是為了完成一項行動週期 (cycle-of-action),以成就個人所指定或念力設定(提出、創造出來)的目標。

組織團體的目的是要使「流動」(flow)發生,並完成特定的作業。而完成這些較小的行動,有助於團體達成其被指派或專門從事的任務。

指揮與做事之間是有差異的,有些人很難將它們區分清楚。 有時一項活動的負責人,由於對組織缺乏瞭解,會試圖自己扛起所有的工作。 這種事做得太過頭,就會破壞團體,使其無法發揮功能,因為一個人包辦所有的事,其他人就沒事做了。

沒錯,積極、能幹的人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好。 但是他卻永遠無法完成超越他能力範圍的工作。 一個組織良好、成員各司其職的團體,在一位負責人協調之下,能做的事會是一個人能做的許多倍。

因為經過組織,團體比個人更不容易被打敗。

一個能幹的人若太常被團體辜負,會傾向於一肩扛起所有職務,而不願去整頓團體、組織事物。

當團體由於無能或其他因素而陷入緊急狀況時,該採取的正確行動是:

1. 處理狀況。

2. 組織團體,使其能夠處理這類情況,做好份內的工作。

一個人可能會卡在(1)。這麼一來,他就會從此麻煩不斷,操勞過度。 因為他沒有也去做(2)。

團體失敗的最主要原因,就是沒有做好組織。

全世界的勞工朋友是可以站起來,但如果沒有在事前或事後迅速組織起來,他們很快就會再倒下去。

不去組織的主要原因,只是不瞭解「組織」一詞的定義。

舉例來說,一位主管接獲指示,要確保X方案完成。 他本身對這個方案不太懂; 但他有兩個下屬懂。 錯誤的做法是親自去做X方案,或給予很多不切實際的指示。 正確的做法是召集真正瞭解的下屬,給他另一個懂的人當助手,然後要他們展開行動。 接著,在下屬執行的同時,接到命令的主管應該在不造成干擾的前提下,把X方案弄清楚,這樣才能確保方案完成。

這樣解釋組織非常簡單:指定某人負責某項工作,然後要他開始。 拿到一項工作,先調查這項工作包含了哪些該做的事,將活動分類成各個職位上的職務,派人擔任這些職位,提供溝通管道、材料設備,為各部門作些協調聯繫,然後就讓團體開始運作。

不管是多麼低階的職位,都必須經過組織。

任何管理人員都必須能夠組織職責及工作。

否則,他就做不了多少事,而且會操勞過度。 團體的其他成員也會被浪費。

藉由了解到有一個被稱作「組織」的主題,而它已被編整出來且可以加以學習利用,個人或團體皆可以讓所付出的努力開花結果。